新闻中心
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发布日期:2016年01月29日
网络经营许可证,是开展网络经营的公司必须申请的许可证,在经营形式上是,独立建设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络销售或运营游戏等服务,申请的主体是合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,注册资金100万以上,至少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,其中,游戏服务的公司注册资金要求在1000万以上。
网络经营许可证是个宽泛的说法,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颁发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是所有类型的网络业务经营性需要申请的资质,具体“业务范围”根据公司申请的业务来确定。
网络经营的业务类型多,新业务创新层出不穷。目前,盈利的主流业务基本可以归类为:
网络销售。
网络游戏。
网络营销服务。
网络咨询服务。
其中,网络游戏在取得基本的icp证后,还需要申请文化部的经营许可证—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。涉及到医疗、药品的,需要申请卫生厅颁发的经营许可——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、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等。出版电子杂志、图书,另外申请新闻出版总署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。详情点击下面图片了解。